商盾律师事务所为社会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担任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常年法律顾问; 

·代理民事、经济、行政、劳动争议等案件的调查、调解、仲裁、诉讼事务; 

·代理房屋买卖、抵押、租赁以及土地转让、出让、抵押等法律事务; 

·代理税务、金融、保险或者其他非金融机构的信贷、银行按揭、投资、监督基金会运作等法律事务;

·代理企业的设立、报批、登记、年检、分立、合并、清算、破产、终止,股份制改组、扩建、股权转让、股票发行、上市以及证券等法律事务;

·代理各种投资、贸易、知识产权、海商、海事以及其他民商事活动中的法律事务以及代理民事、经济、刑事证据的鉴定;

·依法对委托人投资项目进行法律方面的风险预测,对合资合作者资信调查、财产调查、股权调查、债权债务调查、侵权调查、证据调查以及其他事务调查;

·依法对委托人的法律行为或者法律事实进行见证; 

·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担任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

·为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公民在赡养、抚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提供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