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简介

本所成立一九九六年九月,是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按国际惯例组建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自成立以来,本所秉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的宗旨,坚持“内强素质,外强形象”的办所方针,注重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以高质优效的法律服务获得了社会好评,逐步树立了良好的执业口碑和品牌。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本所规模不断扩大,于2002年在深圳开办了分所,是惠州市最具规模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本所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范围广泛,包括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公民个人担任法律顾问、诉讼代理、仲裁代理、见证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业务等。曾经和正在为其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国家机关、主流媒体、金融机构、证券公司、企事业单位几百家。

展望未来,为适应社会对法律服务要求越来越高的发展趋势,本所将走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的发展道路,诚信执业,竭诚为社会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曾代理的民事案件、行政纠纷和刑事辩护案件,不少是全省乃至全国的重大案件,为我所承办的上海家帝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辩护案涉及人员近七万多人,涉及金额13亿元。同时,我所热衷法律援助工作,被中共惠州市委、市政府授予:“1998-2008年惠州市法律援助先进单位”。塑造红色律师形象是我所的一大亮点,我所党支部被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授予“广东省两新百强党组织”,我所主任罗如洪被中共广东省委授予“广东省优秀党务工作者”,同时,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原中共广东省委党委、组织部长(现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委副检察长胡泽君)曾亲临我所考察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