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党支部组织党员律师学习开展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文件

发布时间:2014-05-15 点击数:517

2014年5月8日,我所党支部召开扩大会议,组织党员律师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中共惠州市律师协会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全所人员参加了会议,大家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党建指导员罗如洪主任作中心发言。

罗如洪主任指出:参加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包括了我们律师所这样的社会组织。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主要任务是抓住反对“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个重点不放,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我们虽然不是领导机关和领导者,但我们是服务行业,我们的工作与群众息息相关,我们也要对照检查在“四风”方面存面的问题,比如一些同志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服务意识不强,律已不严,铺张浪费,奢靡享乐,不思进取等等;还有一些律师存在私自接案,私下收费、乱收费、收费不办案、办案不尽责等违规行为。我们要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对照党章、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改进我们的工作,纠正我们自己存在的问题。坚持为民利民便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加强与群众真诚沟通,依法为人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同时认真做好“法制副主任”工作,服务社会民生。为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让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得到更多实惠,增强安全感、提高满意度,切实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贡献力量。

讨论时,大家结合这次年度考核检查出来的问题,提出了改进的方案,并对法制副主任的工作切实开展集思广益,作出了较好的安排。

                             中共广东商盾律师事务所

201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