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组织党员律师到 “河源法律援助处”参观学习

发布时间:2013-08-27 点击数:1117

 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已进入工作实践阶段,为把这个活动搞得更好,我所党支部组织党员、律师和文员于2007年11月17日到河源市法律援助处参观学习。

 河源市法律援助处长期尽心尽力、不辞劳苦、不计得失地为贫弱势群体服务,工作细化,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增加了社会和谐。得到当事人高度信任和上级领导的赞扬,多次被省市司法部门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评为先进单位,2004年被司法部授予:第二届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 称号。

11月17下午我们到了河源法律援助处,该所吴主任给我们介绍了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历程和先进事迹。我所罗主任谈了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看法和体会,党支部书记也介绍了本所的党支部建设情况。双方进行了执烈的讨论,共同研讨做好法援工作的社会价值,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探讨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新思路。我们还参观学习了该法律援助中心开展规范管理和量化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通过学习讨论大家纷纷表示:今后我们在工作中要认真学习河源法律援助处的好经验,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多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尽心尽力地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中共广东商盾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2007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