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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司法局与我所共同举行"法制副主任”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7-09-06 点击数:1155

为贯彻2017年8月31日惠州市司法局召开的关于强化农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座谈会精神,惠东县司法局和我所于2017年9月5日下午在本所会议室召开了强化法制副主任工作座谈会。

    惠东县司法局公律股陈庆丰、邱艳婷、惠东县多祝镇司法所龚天灵所长参加了座谈会,本次座谈会由我所执行合伙人罗炜炜主持。

图:左一为多祝镇司法所龚天灵、左二左三分别为惠东县司法局公律股陈庆丰、邱艳婷。

 

首先陈庆丰股长就省审计厅通报的问题、县委巡察组及督查发现的问题向我所“法制副主任”作了传达,希望驻村律师能在今后工作中达到以下要求:1.签约驻村律师工作不得由其他律师或律师助手代替,如确实无法担任,可提出申请,进行人员替换;2.建立健全台帐管理规范,严格按照“法制副主任”的相关规完成系统录入工作,确保工作细节做到位;3.加强与村(社区)工作沟通,深入做好宣传,提高“法制副主任”知晓度;4.驻村律师应当与村干部进行沟通交流,以达到开展工作时给予支持帮助。

    龚天灵所长要求"法制副主任”要深入各村校园,建议通过开展“校园防暴力事件”讲座来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他同时肯定了我所“法制副主任”工作作出的努力。

 

我所的驻村律师在听取相关建议后,为更好的履行法制副主任职责,提出了以下两点工作整改方法:

一、提出“勤勉、尽责、及时、真实”的八字履职的工作要求: 

1、勤勉,强调对工作的思想态度,即勤于接纳上级的创新意见,对村委和村民的要求勤于沟通和帮助。

2、尽责,承诺并保证我们驻村律师不仅仅要对政府尽责,还应当对村委尽责、对村民尽责。

3、及时,及时在系统预约或登录,及时进村履行职责,及时处理政府、村委及村民面临的问题。

4、真实,保证预约工作安排的真实性、工作日志内容的真实性、进村工作的真实性,做到不弄虚作假,不投机取巧。

二、在本所内部成立法制副主任工作自查小组。在每月10号统一提醒驻村律师预约进村时间,询问驻村律师的工作安排。在每个月20号统一检查驻村律师进村情况、检查驻村律师的系统录入情况,如发现问题给予提醒并监督其完成。

    此外,我所律师就“法制副主任”工作还向惠东县司法部门提出建立村委会咨询群和加强对"法制副主任"的宣传力度的建议,得到了积极回应。

 

图为:广东商盾律师事务所多祝社区“法制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