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08-06 点击数:511
中共广东商盾律师所支部

  根据省委组织部、宣传部《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和市直非工委《关于在市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推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商盾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结合“党建工作提升年”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九次党代会精神,紧密结合市直非工委党建工作实际,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推动科学发展、推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创建“五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好”优秀共产党员。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党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支部设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姚文宇兼任组长,支委委员黄振叶、刘声平任副组长,负责指导、组织好党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工作,成员由党支部全体党员组成。日常工作由支委宣传委员刘声平、支部党员张海东负责。
三、工作内容及安排
(一)加强沟通,崇尚荣誉,争创“五好”支部。
为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党支部计划在6月中旬召开支部扩大会议,学习文件,提高认识,崇尚荣誉,并动员党员律师争当“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的“五好”党员。计划在6月下旬研究加强对党员律师谈心工作,及时了解党员的先进性表现情况,业务服务质量情况,家庭婚姻和经济状况,及时关心困难党员,增强支委与普通党员的联系与沟通,激活党员律师带动全所律师树立有理想、有信念、有工作责任心,有上进心的理念,争创“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五好”党支部。
(二)继续开展“社会与法律”沙龙,使党日活动机制常新。
2009年9月15日,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现场会在惠州召开,省市司法部门领导亲临商盾律师所检查指导并高度评价了商盾党支部十年来党建工作经验成绩。本支部以党建工作现场会为契机,积极探索党员律师组织生活内容,结合律师事务所每月例行召开的“社会与法律”沙龙,由党员、律师轮流每人上一课,开展别具一格的党日活动。
活动地点从喧嚣的城区办公楼中走出去,到宁静的郊外小区或山区,先由支委成员传达学习中央文件精神和上级党委工作,后由党员律师讲解和分析法律法规,既从实践操作和理论探索上提高了律师的政治素质和法律专业水平,又在室外清新空气和郊野绿茵及爬山中感受户外活动的情趣,这样的党日活动内容和形式极大激发了全所广大党员律师和工作人员的参与积极性,使党日活动常搞常新。
(三),带头学习,不断提高,结合新书读讲会创建学习型党组织。
新的历史时期,基层党支部和律师党员面对新的历史使命。为迅速提高党员律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知识和党在社会发展新时期创新理论,本所党支部创新性地组织开展“新书读讲会”活动,要求每一名党员必须深入地读一本党建文献著作,讲一段学习心得体会。本所支部已征订《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建设》(中共中央组织部党建研究所编著)、《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辅导》(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编)以及《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实例选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参阅材料》(中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编)等一批优秀党建读物新书,满足党员律师学习需要。
(四)遵纪守法,弘扬正气,结合警示教育开展专家讲座学习活动。
2010年,重庆李庄案震动全国律师界。我所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律师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的意见》文件精神,以汲取李庄案件教训为契机,以近年来省市律师队伍中的先进典型事迹和违法违纪案例为主要教材,我支部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和讨论活动,使律师深刻认识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要求,切实做到依法执业、诚信执业、尽职执业,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10年4月25日,我所党支部就组织全所党员、律师和辅助人员到惠阳区秋长镇周田村叶挺将军故居参观学习并重点传达《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律师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的意见》文件精神并作动员,宣告商盾律师事务所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启。
2010年至2011年内,商盾律师事务所将预约邀请惠州市政法系统检察官、法官等法律专家和市党校党建专家进行专题讲座,进一步创新律所组织生活方式和内容。
(五)共建一所院校,帮扶一个社区,促进社会和谐,争创佳绩。
商盾律师事务所曾与惠州大学合作,在高等院校开展法律知识讲座、青年发展规划辅导等大量活动,得到广大师生的热忱欢迎,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为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推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本所支部计划在2010年9月在惠州市经济技术学院开展“律师讲党课”系列活动,以党员律师“学习中不断成长,立业后不忘奉献”现身说法,让广大青年大学生深刻认识个人发展与国家发展,党员带头发展与团体共同进步的关联,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并落实到工作实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本所党支部一贯注重走进社区、服务群众的回报社会工作。由律师事务所罗如洪主任牵头,商盾党支部捐资近20万元援建的海丰县黄羌社区老年活动中心,让这个革命老区的老年群众真正感受到社会的关爱。2010年内商盾党支部还将投入数万元,为黄羌社区老年活动中心新添一批运动、休闲设备器材,作为商盾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的一个扶贫着力点。
(六)发扬党史教育传统,举行“红色之旅”系列活动。 
早在2003年,中共惠州市委党史研究室就授予商盾所党支部“惠州市中共党史教育实验基地”的称号。
2010年8月,商盾党支部计划与1956年被国家评为一级革命根据地的海丰县黄羌镇石山村支部结对,举行“商盾党支部革命传统教育实践基地”挂牌仪式,将商盾党支部党史教育传统继续发扬。商盾党支部还将在2010年下半年开展“延安红色之旅”活动,组织党员律师前往革命圣地延安参观学习,并将在以后继续将“红色之旅”系列活动持续开展下去。
(七)发动党员律师继续开展法律援助活动,做好法律为扶贫开发服务的工作。
商盾律师事务所曾被惠州市人民政府评为“1998-2008年法律援助先进单位”,我们计划在创先争优中将这一工作的继续广泛开展作为着力点。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党员律师每人至少办理两宗法律援助案件,其他律师每人至少办理一宗法律援助案件。
(八)结合“七一“纪念活动和省运会的举办,举行面向社会的创先争优活动宣传。
我们支部计划在七月一日和省运会开幕式当日组织党员律师分别到惠州城区主要公共活动场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宣传工作,发放党建读物、法律手册,同时为市民作党的知识问答和法律咨询。
四、有关要求
1、各党员要深刻认识提高基层党的组织生活质量的重要意义,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党的组织生活创新工作以及正在开展的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深化党支部“六有”达标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打造工作亮点和创新品牌,不断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2、党员要积极参与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集思广益,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提出改进意见。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公告栏、网站、QQ群及党务宣传栏,大力宣传好的经验做法,营造良好氛围。
3、2011年6月底,党支部将对创先争优工作进行小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上级党委,并在上级党组织的指导下,积极改进,完善工作,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和扎实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献礼,迎接省委、市委的检查,争取在司法行政系统创先争优工作检查评比活动取得好成绩。

二0一0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