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在市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8-06 点击数:519

中共惠州市直属非公企业工作委员会文件

惠市直非公企党字[2010]9号 

印发《关于在市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直非公企业党组织: 
现将《关于在市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
结合实际 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惠州市直属非公企业工作委员会
2010年6月8日

关于在市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扎实有效地抓好在市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根据市委办《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市直非公非公有制企业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争当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南粤先锋”为主题,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坚持改革创新,突出实践特色,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其他经常性工作,进一步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生机活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现“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企业有发展、员工得实惠”的目标要求,努力在以下四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一要在推动企业科学发展上有新进展。紧紧抓住当前我市经济企稳回升的有利态势,立足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武装广大非公有制企业党员、业主、员工的头脑,进一步增强他们科学发展意识、树立科学发展理念,理清科学发展思路、提高科学发展能力。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增强企业发展的活力和动力,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的发展优势,帮助企业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努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要在促进企业和谐发展上有新气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企业文化理念教育,营造崇尚先进、积极向上、共创价值、同享成功的良好风气;充分发挥党组织凝心聚力的政治优势,在统领党群工作,维护企业和谐稳定建设方面创先争优,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及时了解企业员工的思想动态,发挥党组织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积极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维护员工权益,主动排查矛盾纠纷,做好化解工作,发挥党员在维护稳定工作中的骨干作用,及时了解企业员工思想动态,理顺情绪,凝聚人心,在急难险重任务和重大突发事件面前,迎难而上,敢于负责。
三要在服务企业员工上有新成效。企业党组织和党员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推行党员联系点、党员联系群众、深入一线搞调研等方法,广泛倾听企业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关心企业员工众疾苦,帮助企业员工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热情为企业员工办实事办好事,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责任感,努力形成让党员服务和带动员工、员工信服和支持党员、同心同德办好企业的良好氛围。
四要在基层组织建设上有新加强。进一步优化组织设置,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加强教育培训,健全激励监督机制,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创新活动方式,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通过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保证、文化引领、化解矛盾、聚才育才等作用,有效解决“党的工作全面覆盖难”、“流动党员管理难”、“作用发挥难”等问题,促进党建提升与企业发展的良性循环。
二、主要内容
非公有制企业创先争优活动以落实“五个好、五带头”为主要任务。企业党组织要围绕“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企业有发展、员工得实惠”的目标要求,结合企业实际,以企业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紧紧围绕服务企业发展、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凝聚职工群众、促进企业和谐、建设企业文化、塑造企业形象等内容,确定实践主题,开展主题活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确定实践主题前,要在党组织内充分酝酿,广泛听取业主和职工群众意见,使活动既符合企业实际,又能凝聚党员和群众的共识,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党组织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勇于担当,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党员意识较强,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促进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得到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五是群众反映好。尊重群众,爱护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关系密切。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树立科学发展意识,提高科学发展能力;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刻苦钻研业务,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先锋模范作用明显。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牢记党的宗旨,心系人民群众,自觉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认真学习贯彻党章,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五是带头弘扬正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各党组织可按照以上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实际,突出非公企业党组织的职责任务及党员的岗位特点,进一步明确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具体条件,精心设计各具特色、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分类提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要求,努力形成主题突出、特色鲜明、比学赶超的生动局面。
三、工作安排和方式方法
(一)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6月至7月)。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对创先争优活动作出安排部署,公开承诺创先争优目标和具体办法,动员和组织广大党员积极投身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各单位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于7月底前报党工委办公室。
2、全面推进阶段(2010年8月至2011年6月)。着重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兑现向群众作出的承诺,建立健全创先争优活动的工作机制,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认真落实公开承诺的事项,掀起创先争优活动高潮。
3、深化提升阶段(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开展新一轮创先争优承诺活动,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献礼。
4、总结完善阶段(2012年7月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围绕向党的十八大献礼,系统总结回顾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集中展示创先争优活动成果,对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二)方式方法
1、公开承诺,认真制定承诺内容(此项工作任务要求在动员部署阶段内完成)。重点把握好以下三个环节。
(1)广泛征求意见。基层党组织通过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设立征求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函、开通电话和网络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个人意见建议,进一步明确争创目标和努力方向。
(2)管理设定承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对照“五个好”、“五带头”的具体要求,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结合建立健全党组织、发展壮大党员队伍、党员设岗定责等党建工作重点,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党员岗位特点,提出在规定时限内承诺办结的具体事项及解决的具体问题。
(3)公开作出承诺。基层党组织对承诺的事项,要形成承诺书,并采取会议公示、公示栏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分别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公开作出承诺,明确办结时限和责任人。
2、明确目标,全面履行承诺事项(此项工作任务要求在全面推进阶段内完成)。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对承诺的事项,要形成承诺卡,并采取适当方式公布,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要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逐一抓好落实,确保公开承诺的事项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各单位要积极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落实承诺事项创造条件,提供支持,确保承诺的事项能够按期逐一兑现。
3、发扬民主,深入开展互动评议(此项工作任务要求在深化提升阶段内完成)。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承诺事项完成情况,重点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评议。
(1)自我讲评。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要适时进行小结,以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在基层党支部进行讲评。每名党员对参加活动的情况进行陈述,对落实承诺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党支部书记对本支部开展活动情况进行小结。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邀请群众代表参加。
(2)领导点评。基层党支部讲评后,基层党委和党总支要组织对所属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党员承诺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进一步提高活动水平。非公党工委将适时抽取若干个单位进行讲评,或组织单位与单位进行互相检查讲评。
(3)群众评议。上级党组织要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要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评议可以结合年终考核、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工作统筹安排,实行党员、群众每年一次定期评议制度。评议结果应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4、评选表彰(此项工作任务要求在完善阶段内完成)。上级党组织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在此基础上,对兑现承诺成绩突出、党员群众普遍满意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适时进行评选表彰。评选表彰要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党组织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重点,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本单位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党组织负责组织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组织领导责任,明确专人负责。要把创先争优活动的工作成效作为检验抓党建工作提升年效果的重要标尺。
(二)加强管理,提高活动的参与度。各党组织要充分运用专栏、党员活动室、报刊、网络以及手机信息平台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目标要求,以好做法、好经验,层层进行思想发动,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扩大活动的影响力,拓宽活动的参与度,增强企业员工参与创先争优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树立典型,掀起争创活动的高潮。各党组织要积极树立、培育、推广本单位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要采取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现身说法等方式,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榜样、赶先进活动,引导党员找差距、定目标、抓提高。各党组织对本单位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要及时总结提炼,深入挖掘先进典型的丰富内涵,着力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党建品牌。
(四)加强督查,逐级表彰先进。各单位要定期对活动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及时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活动收到实效。对创先争优活动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我委将根据市委统一安排,对在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先进典型给予表彰,大力宣传他们的典型事迹,形成浓厚的活动氛围,向全党全社会展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形象。
自6月份开始,各党组织要将每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经验做法、事迹及有关情况统计表于30日前上报送市直非公企业党工委办公室。
电子邮箱:fgdb@huizhou.gov.cn
附:
市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统计表

中共惠州市直属非公企业工作委员会
201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