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

500万元大奖,我也有份吗?

发布时间:2013-08-06 点击数:736

编辑同志:

  一个月前,我与朋友金某、刘某一同结伴到广州旅游。由于是采取自助旅游的方式,为了便于费用的支出和管理,我们每人出资1500元,统一交给刘某掌管。旅游中的一天,我们逛到一家足球彩票的投注点,刚巧我们都是足球迷,而且我们所在的省份还未开办足彩,于是刘某就提议说,我们买几张彩票吧,即使不中,也可以作为我们友谊的象征。于是我们共同进行分析后,毛了15张彩票,还是刘某说,干脆我们把这彩票分了吧,也好作为纪念。我和金某对他的意见都表示同意,于是当即每人分了五张彩票,当时也确实没想到要中奖,只是想重在参与。旅游归来后,由于买了足彩,我特意关注了这一期足彩的中奖情况,万万没想到,在我们所买的十五张彩票中,竟有一张中了500万元的大奖,这张彩票被金某分得了。我与刘某认为,这些彩票是我们共同出资购买的,而且由我们共同分析才中的大奖,因此应该属于我们3人的共同财产,大奖应当由我们3人平分。但当我们向金某提出这一意见时,却被其当场拒绝,认为奖金应归其1人独享。请问,对于这500万元大奖,我与刘某真的没份吗?

读者:肖潇

肖潇读者:

  你来信中所说情况经我们研究认为:这500万元应当归金某一人所有,而不应由你们3人平分。你们3人出资购买的15张彩票开始时确实为你们的共有财产,但在每人分得其中的5张后,业已构成对共有财产的分割。而共有财产一经分割,共有关系就不再存在,各个共有人就他所分得的份额取得了单独的所有权。也许你们会认为每人分5张彩票不是对共有财产的分割,而是对共有财产权利的共同行使。其实这种理由是不能成立的。因为每人分得10元钱与没人分得5张彩票的情况实质上是一样的,也是对共有财产的分割,不应认为两者有什么不同。当然,彩票本身具有中奖的机会,可能会带来一些收益,但这些可能的收益与彩票本身紧密联系在一起,,岁随着彩票所有权的变动而变动。你们所买的彩票因为分割,变成了各自的个人财产,可能的收益也相应地转归个人所有。你们在分发彩票时并没有说明获奖后平分,实际上是放弃了这项权利。在现实生活中,不少财产都在日后可能增值,作为共同财产,只要在分割时公平合理,各共有人对其分得的份额日后的增值部分享有单独所有权,其他共有人不得要求对增值的部分进行重新分配。因此,对于500万元的大奖,只能由金某一人独享。

律师:罗如洪朱启珍